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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3年度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4/6/20 16:52:19 来源: 浏览次数:1388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和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要求,经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对2023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进行公示(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委员会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评审、认定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归口单位),应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等要求,同步做好评后公示(公示模板详见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填写《评委会评审(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对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24年7月1日前寄送评委会办公室。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或评审、认定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视为无效反映,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8846858(吕老师)、38816487(吴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B1112室
邮编:510635
附件:
1.2023年度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2.公示文稿(样式)
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研究员、副研究员
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