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科技变革加速演进背景下,人工智能正成为优化产业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升级、重构全球科技格局的关键变量。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正聚焦人工智能技术,以产业集群、技术突破、制度创新为着力点,加速向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迈进。
人工智能助力形成城市发展新优势
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正深度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深圳凭借科技创新实力,成为这场技术变革的重要承载地。深圳在这一领域的探索,不仅推动城市能级跃升,更在技术攻坚层面取得关键突破,填补多项技术空白,为国家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自主可控筑牢根基。
人工智能是推动产业升级的关键力量,也是支撑经济转型、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引擎。对于深圳而言,发展人工智能不仅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更是打造未来经济增长点的必然选择。通过人工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深圳可以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方式,提升产业链价值,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为全国制造业重镇,深圳拥有完备的产业链体系,而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则推动智能化工厂、工业互联网、机器人技术等深度融合,促进制造模式向柔性化、定制化、高端化转型。人工智能的引入,不仅能够增强深圳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还能推动传统产业焕发新生机,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此外,人工智能能够驱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升级经济增长模式。人工智能技术是数字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深圳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有助于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跨行业融合创新,催生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形态,从而提升经济实力。
人工智能助力升级城市治理体系
深圳作为超大城市,人工智能正深度融入城市治理体系,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新思路。
近些年,深圳着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全国首个“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全面提升司法审判效率和质量;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力推动人工智能环卫机器人应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多场景、多型号、全覆盖的人工智能集群环卫作业示范场景;深圳市气象局联合华为发布全球首个进入业务应用的区域级人工智能预报大模型,有效提升了小范围气象细节特征的抓取能力,为气象预报提供更精准的数据。在2024年全球智慧城市大会上,深圳从64个国家和地区等429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荣获“城市大奖”。
随着近期DeepSeek开源模型的发布,促使人工应用模式向多元场景深度渗透。2月16日,深圳市基于政务云环境面向全市各区各部门正式提供DeepSeek模型应用服务,实现了基于DeepSeek的人工智能政务应用一体化赋能升级。
打造更优质的人工智能创新生态
迈向更优质的人工智能创新生态,深圳不仅需要加大技术创新,实现关键领域前沿技术攻坚突破,还需要构建灵活高效的治理体系,优化产业生态,推动国际合作。当前,深圳应以科技创新攻克前沿技术难关,以敏捷治理适应人工智能发展,以产业协同激活创新动力,并探索人工智能领域规则和标准制定。
要获得人工智能领域更大发展,深圳需要不断增强全栈创新能力。通过政策扶持、企业研发和产学研联合攻关,力求在芯片领域实现自主可控,确保人工智能产业链安全。同时,人形机器人正成为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深度融合的关键载体,其发展涉及高精度传感、智能运动规划和自然交互等技术,深圳要发挥产业集群优势,加速产学研用协同,打造涵盖核心技术研发、关键零部件制造、系统集成与场景应用的全链条产业体系。同时,深圳应依托电子信息产业基础,推动机器人在工业生产、医疗康复、智能服务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加快技术落地。此外,大模型已成为驱动产业智能化转型的关键引擎,深圳应不断推进开放共享的大模型开源社区建设,推动底层技术创新,鼓励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协同研发,吸引全球开发者共创人工智能生态。
敏捷治理是一种以技术驱动、数据赋能、快速响应为特征的现代治理模式,强调政策的灵活调整与动态适配。为适应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演进和带来的社会治理新情况,深圳可根据人工智能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风险水平,制定分层分类、精准适配的人工智能敏捷治理规则。对技术成熟、风险较低的场景简化监管流程,释放创新活力;对新兴高风险场景,构建动态评估机制,适时调整监管策略,既保障技术有序发展,又守住安全底线。
人工智能的发展不仅依赖技术创新,还需要良好的产业生态支撑。深圳作为人工智能创新的前沿阵地,应通过构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模式,推动高校与企业协同攻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同时可以依托实验室、研发中心等载体,促进技术共享和跨界合作,形成完整的人工智能创新生态链。此外,深圳要以开放姿态推动跨境合作,与国际科研机构、顶尖科技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和标准共建,积极参与国际人工智能治理框架的制定,推动人工智能发展。
深圳可以借助举办人工智能峰会、国际学术会议等活动,搭建高层次交流平台,与全球同步探讨前沿技术趋势与规则走向,提升深圳在人工智能规则、标准制定领域的国际话语权。需要注意的是,全球范围内对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关注度不断上升,深圳可依托人工智能产业和科技创新优势,积极参与国际人工智能伦理规则的制定,推动建立符合技术发展趋势的人工智能伦理框架。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